深交所、上交所同时发布股改备忘录
本报讯(记者吴敏)昨日沪深两交易所分别发布股改备忘录,针对首批股改公司限售股开始解禁,深交所规定,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应彻底解决清欠后方可提出申请。 而上交所发布的备忘录规定,上市公司在进入股改程序后、披露股改方案前最多停牌4个交易日。
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内幕交易行为,深交所备忘录还规定解除限售或解除锁定的股份在三种情形下不能出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上市公司进行业绩预告前10日内、上市公司发布对公司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告前五日内。
而上交所发布的股改备忘录针对上市公司股改后停牌时间过长的状况,对停牌时间作出严格限制。分析师称,停牌时间长在信息不对称、中小投资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容易产生内幕交易和股价操纵。
目前股改公司大股东持有的股份锁定将陆续被解禁,G华发等部分上市公司在股改后增持的股份已开始流通。拔得股改头筹的上市公司三一重工在去年6月17日复牌。根据“锁一爬二”原则,从今年6月17日起,三一重工大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将可陆续上市流通。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