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昌兴矿业投资有限
公司(下称:昌兴投资)和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螺水泥)在受让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巢东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巢东集团)持有的股份获
得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和巢湖市安得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安得房产)、安徽
省巢湖市燃料总公司(下称:巢湖燃料)和巢湖市中兴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中兴
商贸)等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即:流
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股,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16000000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或本次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昌兴投资、海螺水泥在受让巢东集团持有的全部股权后和安得房产、巢
湖燃料和中兴商贸等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
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事项。
    2、昌兴投资和海螺水泥特别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
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3、巢东集团特别承诺:其转让股份后所获得的股份转让款项将首先用于偿
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166538509.56元及资金占用费。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涉及的股份转让事宜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审批同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间
暂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进展情况另行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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