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电子(600563)日前公布,由于没有触发追加对价的条件,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无需执行股改方案之追加对价安排。
    据公告称,截至2006 年6 月2 日,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已满二十个交易日,即2006 年4 月28 日至2006 年6 月2日共计二十个交易日,其中5 月16 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停牌一天,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总加权平均价为10.14 元/股,高于8.02 元/股,没有触发追加对价的条件,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无需执行股改方案之追加对价安排。
    据悉,法拉电子已于2006年4月28日实施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获得股票2.5股作为支付对价,对价方案以全体股东99.23%的赞成率及流通股股东96.63%的赞成率获得通过。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全部投了赞成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