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06年5月31日、6月1日、6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或触及涨幅5%限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情况说明
    1、目前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变化,经咨询公司大股东和管理层,公司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宜;截止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正确分析和判断市场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