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研究了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指出要“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
据调查,广州一个出租车司机,一个月一个班,除去燃油等成本后,约要交纳4500元的管理费用,自己可获得1500元左右的收入。就单车而言,出租车公司的股东获得的收益约是承包司机的3倍。如果拥有多部车,则其收入差别可就更大了了。
实际上,作为公用事业的出租车行业,由于经营权的垄断,基本上是属于稳获暴利的行业。正因为如此,投资者才会不惜巨资去竞投。这样一来,管理部门虽然可以得到拍卖经营权的收入(用途还需要公布),但投资人是一定会把它化解到出租成本里,最终还是消费者来承受。
这样的经营模式,使出租车行业在所谓“一次分配,强调效率”的思想引导下,成了收入差距巨大的行业。
出租车不管经营模式如何,它都是由司机独立驾驶、独立经营、独立收钱、独立结算、独立运营,实际上它是最适合个体化经营的。
出租车个体化经营后,一是可以提高出租车司机的收入,使他们成为中等收入者,使他们不至于为挣够高额承包费而超时工作,疲劳驾驶,出行更加安全;二是可以降低出租车企业的高收入,缩小彼此的差距,使司机与公司、与政府的矛盾得到缓和;三是可以消化因燃油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减少群众负担。
可见,出租车行业实行个体经营,符合中央这个改革收入分配的精神。我们的政府应该在面对燃油价格飙升的形势,抓住机遇实行这一改革。至少,要求出租车企业降低承包费用,独立承担所增加的费用。
(作者系广东省政协常委)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