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原定于2006年6月15日起在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8楼公司计划财务部办理社会法人股领取2005年度红利手续(公告于2006年5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现根据上海市政府临时调整6月中旬休息日的安排,公司办理社会法人股2005年度红利领取日期相应更改为2006年6月19日起进行。 敬请谅解,并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