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0元(含税),个人股东扣除所得税后实际发放每股人民币0.117元;B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6193美元(按照1美元兑换人民币8.0284元折算)。
    ● ● 股权登记日
    A股:2006年6月9日,B股:2006年6月14日(最后交易日为2006年6月9日)
    ● ● 除权(除息)日
    2006年6月12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06年6月16日,B股:2006年6月23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6年5月29日,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本次分配方案。
    A股社会公众股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17元。A股社会公众股机构投资者、法人股股东和有限售条件的法人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30元。
    B股股利以美元支付,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200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06年5月29日)中国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1:8.0284)折算成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016193美元。
    二、分配方案
    本次发放年度为2005年年度,发放范围为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流通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本次股利分配以2005年年末总股本103200万股为基数,A股每股派0.117元(税后),B股每股派0.016193美元(含税)。
    三、股权登记日(R日)、除权日(除息日)和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R+2日)(红利发放日)。
    本公司是A、B股两种股票上市。
    A股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9日,除息日:2006年6月12日,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16日;
    B股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4日(最后交易日为2006年6月9日),除息日:2006年6月12日,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3日。
    四、分派对象
    2006年6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现持本公司股票的A股股东和2006年6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现持本公司股票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6年6月9日)。
    五、分配实施办法
    1、A股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B股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登记结算公司发放。B股红利以美元派发,B股投资者可于2006年6月23日到其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红利。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477-8543509,0477-8543776 传真:0477-8523812
    七、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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