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4日在宁波韵升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了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股权数177,979,8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24%。其中,出席会议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持有公司股份176,144,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1.6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人,持有公司股份1,835,4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4%;公司董事长竺韵德先生主持本次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地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拟以2005年年末股份总数28,597.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股本8,579.25万股,使股本总数达到371,767,500股,同时相应减少资本公积金85,792,500.00元。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赞成177,979,86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立业律师事务所施建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股东的资格、表决方式和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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