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公司拟收购APC TECHNOLOGY INVESTMENT LIMITED(亚洲电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公司已经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而且对股权转让详细内容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4月21日及4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006年6月3日,公司授权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与ASIA POWER TECHNOLOGY INVESTMENT LIMITED (亚电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在深圳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待ASIA POWER CORPORATION LIMITED本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股权转让协议》确认此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确定为2006年6月18日,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肆仟柒佰玖拾柒万伍仟圆整(¥147,975,000)。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 O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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