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兰光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19日与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改制并增资扩股意向书》。 根据该意向书确定的增资扩股事宜的实施程序,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对深圳兰光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资产和经营情况进行尽职调查。2006年6月5日,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尽职调查人员已经进入深圳兰光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89年4月
    法人代表:王兴志
    注册资金:7955万元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机电一体化产品、信息工程、特种仪器仪表、医疗器材、自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出口和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经营建筑材料、化工材料、农副产品,设备维修。
    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甘肃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二、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1年
    法人代表:黄友权
    注册资金:1亿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有色金属、矿业)。
    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股股东:黄友权持有70%、黄友生持有10%股权、邱晓持有10%股权、黄胜群持有10%股权。
    三、意向书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的目的:通过对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的增资,实现对本公司的资产重组,促进本公司提升业绩并顺利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2、增资扩股资金的用途:全部用于偿还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占用本公司的资金。
    3、增资总金额: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现金、资产和股权的方式增资,增资总金额为4.2亿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的意向书签订后,协议双方将尽快完成尽职调查、拟定重组方案。
    经相关的尽职调查、资产清查、审计评估等程序后,协议双方将签订正式增资协议,最终确定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的股权比例。本次增资实施后,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取得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的控股权,并实际控股本公司。由于本次增资涉及到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转让,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上海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资金中有部分为非货币资产,该等资产将用于偿还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占用本公司的资金,由于涉及到"以资抵债"清偿债务,根据有关清偿上市公司债务文件的规定,控股股东须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核准手续。
    与本次增资的相关事项,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