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获悉,从2006年开始,成都市拒绝开发商介入经济适用房开发,首次改由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统一开发、销售。
    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宋学明介绍,3年前,成都市政府鼓励开发商参与建设经济适用房,规定经济适用房公开发售的面积应该严格保持在80平方米-100平方米之间。 但在推行过程中发现,部分开发商为追逐经济利益突破户型面积,导致部分大户型和其他负面因素出现,政府倡导的社会效益与开发商追求的经济利益之间出现了不同的价值取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