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林明 发自北京
    《第一财经日报》:如何有效防止一些地方随意占用基本农田、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潘明才: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规划和计划。 凡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各
    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农用地转用报批时,必须要审查项目性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对占用基本农田是否组织论证召开群众听证会,听取了各方面专家和农民的意见,实行政府审查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大对基本农田的监管力度。当前要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
    《第一财经日报》:如何在征地补偿中客观公正地体现农民权益?
    潘明才:目前我们正在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遵循了征地“同地同价”的原则。所谓的“同地同价”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对农民的征地补偿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土地地类、区位、农民的前期投入、当地人均耕地面积、当地土地供求情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二是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以当地较为稳定的主导作物品种及其他因素来测算,不受现有地块上农作物品种、产量、产值的影响。三是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以土地征收以后的用途而发生变化。按照这样的思路,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将会较好地解决征地补偿问题。各类建设用地都实行“同地同价”,无论是对被征地农民还是对用地单位都公正公平。
    《第一财经日报》:下一步保护耕地和保护农民权益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潘明才:一是发挥规划和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要抓紧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二是严把土地闸门,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紧、有保有压、节约集约的原则,严格审查各类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土地供应结构和节奏,坚决制止非农建设乱批滥占耕地,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三是加强征地管理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以建设促保护,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五是强化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实现耕地保护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