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基本的国情是人多,最重要的经济社会问题之一是就业。辽宁作为计划经济影响最重的老工业基地和城市人口比重较大的省份,就业问题尤其突出和重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深入了解辽宁人口就业状况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表明:2005年11月1日,全省劳动适龄人口(指16岁及以上人口)3560万人,占总人口的84.36%。全省就业率(就业人口与16岁及以上人口之比)为62.69%,失业率(失业人口与经济活动人口之比,就业人口与失业人口之和为经济活动人口)6.94%,劳动力参与率(经济活动人口与16岁及以上人口之比)67.37%。城镇人口的就业率53.66%,失业率10.89%,劳动力参与率60.22%。随着老工业基地的振兴,辽宁就业总体状况呈现好的态势,就业人口增加,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上升,城镇失业率下降,非经济活动人口减少;但就业压力仍然较大,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
    一、就业状况分析
    就业人口指16岁及以上人口中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人口:(1)在调查标准时间的前一周内,为取得收入而从事了一小时以上的劳动;(2)由于在职休假、学习、临时停工或季节性歇业等原因在调查周内暂时处于未工作状态,但有工作单位或场所。2005年全省人口就业状况呈现以下特征:
    1、就业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就业压力依然很大
    据此次调查推算,2005年11月1日,全省就业人口2398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182万人,增长8.2%。就业人口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多于退出劳动年龄人口所致。2000年―2005年,全省进入劳动年龄人口约325万人,退出劳动年龄人口约198万人,两者相差127万人,此外还有外省净迁入辽宁人口大约30―40万人,这部分人基本上处于就业状态。但是,由于劳动年龄人口增幅较大,社会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使得就业率有所下降,由2000年的65.64%下降到62.69%,下降2.95个百分点。
    2、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提高
    从就业人口的产业分布看,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所占比重最大,为49.85%,第二产业为19.54%,第三产业为30.61%。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均下降1.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提高3.8个百分点。从就业人口的行业分布看,与2000年"五普"相比,农、林、牧、渔业所占用比重下降1.43百分点,采矿业提高0.34个百分点,制造业下降2.42个百分点,批发、零售和餐饮业提高2.06个百分点。以上数据比较清晰地反映了辽宁五年来产业结构的调整成果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势头。
    3、25―44岁年龄段人口就业率较高,男性就业率大大高于女性
    从年龄分组看,25―44岁年龄段人口就业率较高,均超过80%以上,其中25―29岁为80.28%,30―34岁为83.66%,35―39岁为83.42%,40―44岁为80.96%。45岁以上各年龄组的就业率随年龄的增大而逐渐下降,24岁以下年龄组的就业率随年龄的减小而降低。
    城镇人口的就业率在年龄分组上也呈现相同趋势,但城镇人口的就业率比总人口的就业率低9.03%,这是因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相对较多。城镇人口就业率在性别之间还存在着很大差异,男性就业率为64.22%,女性就业率为43.44%,男性比女性高20.78个百分点。
    4、城镇就业人口中个体工商户所占比例最高
    全省城镇就业人口1126.7万人,其中,土地承包者204.3万人,占18.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137.3万人,占12.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9.4万人,占18.6%;集体企业40.2万人,占3.6%;个体工商户294.4万人,占26.3%;私营企业161.1万人,占14.3%;其他类型企业(主要指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34.3万人,占3.05%;其他45.6万人,占4.1%。城镇就业人口中个体工商户所占比例最高,从事非公有制经济人口已经超过城镇就业人口的一半,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非公有制经济弱小的战略格局。
    5、文化程度较高者就业率较高
    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口就业率存在着差异,小学文化程度的就业率为41.2%,初中为59%,高中为51.4%,大学专科为66.9%,大学本科为63.6%,研究生为82.9%。总体来说,文化程度较高者就业率相对较高,体现了知识就是生产力,人口就业在正常轨道上运行。
    二、城镇失业人口状况分析
    失业人口指有劳动能力,在调查期间无工作,当前有就业的可能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在城镇劳动力调查中, 16岁及以上,具有劳动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城镇人员被定义为失业人口:(1)在调查周内未从事为取得收入报酬或经营利润的劳动,也没有处于就业定义中的暂时未工作状态;(2)当前如有工作机会可以在一定期间内应聘就业或从事自营职业;(3)在一定期间内采取了某种方式寻找工作。2005年全省城镇失业人口状况呈现出下列特点:
    1、失业人数减少,失业率有所下降
    据调查资料推算:2005年全省城镇失业人口137.7万人,失业率为10.89%。与2000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年相比,失业人口减少70.9万人,失业率下降6.1%。
    2、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是失业人口的主体
    从失业原因分析,失业人口数量最多的是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58.4万人,占42.43%;其次为毕业后未找到工作(包括初中、高中、大学毕业)28万人,占20.33%;再次为因个人原因失去工作21.5万人,这部分人包括辞职和劳动合同到期后本人不同意与单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占15.63%。此次调查把离退休和料理家务者有工作意愿,又想找工作的列为失业人口,其中料理家务18.6万人,占13.51%;离退休3.3万人,占2.4%;承包土地被征用1万人,占0.8%;其他6.9万人,占5%。
    3、平均失业时间女性高于男性
    从失业时间看,平均失业时间在半年以下的占25.8%,7―12个月的占28%,12―24个月的占19.2%,25个月以上的占27%。有四分之一以上的人口失业时间超过两年。全省城镇平均失业时间为23个月,其中男性为21个月,女性为24个月,女性平均失业时间比男性高3个月。
    4、失业率高低与年龄大小成反比
    全省16?―19岁失业率最高,为27.45%,20―24岁为21.15%,60―64岁年龄组失业率最低,为2.55%,失业率的高低与年龄的大小呈绝对的反相关关系,即年龄越小,失业率越高;年龄越大,失业率低。低年龄组失业率较高,是由于16―24岁年龄段人口正是1981―1989年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口,这部分新生劳动力人数较多,刚刚进入劳动力市场,缺乏工作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加之许多年轻人对岗位期望值高,过于挑拣,他们认为好的工作找不到,差的工作又不肯去做,因而找工作相对较难,就业率较低。
    5、城镇女性失业率高于男性
    全省城镇男性失业率为7.76%,女性为15.02%,女性失业率比男性高7.26个百分点。由于男性和女性的生理特点不同,加之女性不同阶段受婚育及家庭的影响,在劳动力市场上相对处于劣势;此外,由于许多岗位的特殊性,如繁重的体力劳动、建筑、矿山等安全风险相对较大的职业,以及人们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就业难度要高于男性,与前面所述的两性就业率的情况一致。
    三、城镇非经济活动人口状况分析
    非经济活动人口是指劳动年龄人口中未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口,在统计调查中分为在校学生、料理家务者、离退休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和其他人员五种类型。其中,其他人员主要是指没有找工作和不能应聘工作的人。
    1、城镇非经济活动人口减少
    2005年,全省城镇非经济活动人口825.6万人,其中,在校学生109.7万人,占13.28%;料理家务155.8万人,占18.87%;离退休人员351.1万人,占42.52%;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74.2万人,占8.99%;其他人员(主要指失业人口中不想工作和不能应聘者)134.9万人,占16.34%。与2000年"五普"相比,非经济活动人口减少41万人,减少了4.73%。非经济活动人口的减少,从人口角度反映了振兴老工业基地以来,辽宁经济活力增加的情况。
    2、择业观念转变,不想工作和不能应聘者大大减少
    非经济活动人口的减少,是由于不想工作和不能应聘者大大减少所致,此类人员由2000年"五普"的240.5万人减少到134.9万人,减少了105.6万人;可以看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择业观念发生了一定的转变,有就业愿望的人口显著增加。
    3、离退休和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增加
    与2000年"五普"相比,离退休和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员分别增加49.3万人和38.1万人。离退休和丧失工作能力人员的增加,主要是由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状况改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离退休人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规模不断扩大所致。在非经济活动人口中,在校学生和料理家务人员也有所减少。
    4、不想找工作的人口中,以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为主
    在失业人口中,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的人数最多,其中不想再找工作的人也相对较多,成为没有工作意愿人口的主体。在上述非经济活动人口中的"其他人员"中,毕业后未工作14.2万人,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85.9万人,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14.7万人,承包土地被征用2.1万人,其他18万人,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而不想找工作的占64.7%。
    5、高中以下文化程度是城镇非经济活动人口的主体
    在非经济活动人口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30.02%,初中占37.81%,高中占21.44%,大学及以上占10.73%,初中及以下人口占67.83%,是城镇非经济活动人口的主体。
    四、社会保障情况
    此次调查涉及社会保障情况的有两项指标: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主要生活来源,基本情况如下:
    1、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和离退休金是非经济活动人口的主要生活来源
    在非经济活动人口中,主要生活来源靠离退休金和养老金生活的占34.47%,失业保险金占0.8%,最低生活保险金占3.66%,下岗生活费占0.82%,内退生活费占1.13%,财产性收入占0.94%,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占56.72%。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和退休金养老金生活是非经济活动人口生活来源的两种主要渠道。城市和农村的主要生活来源存在很大差异,农村由于没有社会保障体系,有84.28%的非经济活动人口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而城市的这一比例为47.4%;城市中靠离退休和养老金生活的占42.8%,农村的仅为10%。
    2、城镇失业人口中,60%以上人口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
    城镇失业人口中,依靠失业保险金生活的占5.6%,最低生活保险金占8%,下岗生活费占5.6%,内退生活费占7.2%,财产性收入占5%,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的占62.3%,依靠单位和社会发放的补贴生活的失业人口只占26.3%,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完善,60%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口还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
    3、相当部分人群参加社会保障意识不强
    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占25.1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占43.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占42%。从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看,就业人口参加保险的比重大于失业人口。就业人口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占26.7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4.21%,参加医疗保险的占44.76%,失业人口参保比例分别比就业人口低14.62%、8.35%和25.22%。分性别看,男性参加保险的比重高于女性。男性参加失业保险的占27.2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占45.2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占43.96%,女性参保的比例分别比男性低4.88%、4.61%和4.51%。以上可见,广大人民群众对参加社会保障意识不强。
    当前辽宁正处在辽宁老工业基地再度腾飞的起步阶段,抓好人口就业工作至关重要,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能促进经济发展,从根本上说,与改革开放的最终目标,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富裕是一致的。因此,应该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把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就业问题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头等大事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增加就业机会,努力帮助群众提高就业能力,继续引导群众转变择业观念,关注特殊弱势群体就业难问题,妥善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