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6日电“十一五”期间,财政部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办法、设计资产清查报表体系、开发资产清查软件,按照“整体设计、试点修正、全面铺开”三个步骤,尽快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开展一次全面的清查,真正摸清“家底”。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日前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新公布的《办法》指出,“十一五”时期,财政部将根据《办法》确定的原则,研究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及特殊资产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细化各个环节的管理,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办法》指出,要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资产清查数据为依据,同时实时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起中央与地方、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
财政部还将按照《办法》的要求,全面加强各环节监督管理,指导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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