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 年6 月2 日至6 月6 日,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和声明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 如果公司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上予以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6 月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