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6日上午在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3人,代表股份180652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4 %,符合《公司法》、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并经逐项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0652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二、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0652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三、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0652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四、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0652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含股东大会和董、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80652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六、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6,991,914.7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7,335,712.32元, 200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0,305,509.07元。由于公司近年来生产销售规模增长迅速,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基于公司今后发展的考虑,200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05年度公司实现的盈利,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80652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七、通过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期一年,其报酬为3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80652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八、通过关于200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关联股东回避对相关部分表决并不计入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情况下:
    1、关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06年与太原重工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46600194股,占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股东所代表股份的100 %;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2、关于山西大同齿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与太原重工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143315547股,占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股东所代表股份的 100%;
    不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建军、管晋宏现场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议案均合法有效。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