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5月31日发出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内容。 2006年6月5日,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提议增加2005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并书面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76%的股份,提交临时提案的方式、内容符合规定。
    董事会现将以下临时提案公告并作为2005年度股东大会(12)-(14)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转让东莞市富麟实业有限公司34%股权和东莞市富鹏置业有限公司34%股权的议案》。
    2、《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广州正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富麟实业有限公司30%股权和东莞市富鹏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3、《公司转让清远冠龙纺织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