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4日14:00召开股
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
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至7月4日期间交易日的9:30-11:30,13:
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217”;投票简称为“秦岭投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7392万股股票,流通股股东按其持有的流通股每10股
获付3.3股股份。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下称:耀县水泥厂)
就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作出特别承诺:对于截止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未
明确表示同意或无法表示同意支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由耀县
水泥厂代为垫付对价。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本次股东会议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6月27日至7月3日;
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
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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