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基本面没有变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是《上海证券报》,望广大投资者正确分析和判断市场信息,提高风险意识。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