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日报于2006年6月6日刊登的《东方宾馆、世界大观欠土地出让金10余年》的报道,该报道称我公司与国土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后,十余年来一直未缴清土地出让金。 现公司针对该报道作出澄清说明如下:
    广州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与市国土局签定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合同主体为广州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大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广州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各应支付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其中广州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应缴部分已经缴清,而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应缴的土地出让金至今仍有部分未清偿。
    因此,广州日报所报道的我公司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实际上是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未缴清土地出让金,拖欠土地出让金事宜与我公司无关。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我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