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近日表示,今后将充分考虑把资源税征收与矿产资源的储量与回采率结合起来,适当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
所谓“资源税”,就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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