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6日上午9:00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5号沈阳信息产业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7,868,500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徐茂阳先生主持。经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1、《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同意代表持股总数27,868,500股,弃权代表持股总数0股,反对代表持股总数0股,同意代表持股总数超过到会持股总数的1/2,该议案通过生效。
    2、《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代表持股总数27,868,500股,弃权代表持股总数0股,反对代表持股总数0股,同意代表持股总数超过到会持股总数的1/2,该议案通过生效。
    3、《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代表持股总数27,868,500 股,弃权代表持股总数0股,反对代表持股总数0 股,同意代表持股总数超过到会持股总数的1/2,该议案通过生效。
    4、《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2005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代表持股总数27,868,500股,弃权代表持股总数0股,反对代表持股总数0股,同意代表持股总数超过到会持股总数的1/2,该议案通过生效。
    5、《关于聘请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为我公司代办股份转让副主办券商的议案》,同意代表持股总数27,868,500股,弃权代表持股总数0股,反对代表持股总数0股,同意代表持股总数超过到会持股总数的1/2,该议案通过生效。
    本次股东大会由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于晓彬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与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白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