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丽水市完成了对市区409辆出租车和80辆农村客运班车的燃油补贴专项资金的发放工作。 5月24日,国家再次调整成品油的价格之后,为维护出租汽车市场的稳定,减轻农村客运班车的负担,国家财政拨出专项资金11.6万元用于市本级出租汽车和农村客运班车的补贴。 补贴标准为:出租汽车126元/辆,农村客运班车18座以下为780元/辆,18座以上为853元/辆。 为了保证燃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地发放到每一个车主或承包车主的手中,市运管处对发放的渠道和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保证国家安排的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迅速落实到位。此外,从2005年1月开始,运管处已累计为市本级出租汽车减免各项公路规费达64.8万元,农村客运班车减免各项公路规费达1148.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