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昨日宣布,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取消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购汇额度的限制。此举旨在便利境内投资者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进一步落实中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同时有助于改善中国国际收支平衡,减缓由此带来人民币升值压力。
外管局《关于调整部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取消境外投资购汇额度的限制,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再核定并下达境外投资购汇额度,境内投资者从事对外投资业务的外汇需求可以得到充分满足。
境外投资是指我国境内各类法人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与此同时,境内投资者如需向境外支付与其境外投资有关的前期费用,经核准可以先行汇出,但一般不超过其向境内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境外投资总额的15%,否则须由所在地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核准。
外管局称,境内投资者到境外投资的项目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投资应当符合国家境外投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监管部门还加强对境外投资资金购付汇的审核、统计和监测,在便利企业境外投资的同时,防范和控制涉外风险。
最近几年来,中国国际收支经常和资本项目一直维持“双顺差”的格局,2005年总规模达2238亿美元,外汇储备也在2006年3月达到创纪录的8751亿美元,居全球之冠。作为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一部分,外管局近期逐步放宽了对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在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同时,尽量缓减人民币升值压力。
摩根大通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龚方雄表示,由于年初外管局已披露此计划,对市场而言属意料之中,预计短期内对人民币的影响不大。但他认为,现在正是宣布解除企业境外投资购汇额度的好时机,因为全球股市近期疲软不振,而且很有可能持续到夏季。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此时走出去,可逢低买进,大笔投资海外资产。
统计显示,2005年,全国共有946个境外投资项目通过了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同比上升31.94%。协议投资总额为64.6亿美元,同比上升99.38%。同期,境外投资项下共汇出外汇资金45.69亿美元,同比上升227.53%,其中,购汇26.61亿美元,同比上升283.98%。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