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制定了七大项二十四条具体举措,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力争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据了解,这七项举措主要指:一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二是培育、规范农村经纪业,促进城乡农副商品流通和农民增收,重点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纪人,实行“低门槛准入”,在资格认定上提供优惠政策和快捷服务;三是大力开展“服务扶农、合同助农、品牌强农”活动,全力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四是培育发展农村私营个体经济,积极促进江苏省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调,重点培育科技型农村私营个体经济,积极引导农村私营企业以农业科技创新为重点,投资参与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五是加强农村重要商品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不受侵害;六是培育规范农村市场,促进搞活农村流通;七是建立和完善农村投诉举报网络,进一步加大维护农村消费者权益工作力度。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