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考虑庭外和解还为时尚早。”代理中国人寿案件的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丁海华昨天表示。
由于“审计事件”曝光,2004年3月16日至5月14日,先后有美国投资者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提交了针对中国人寿及其部分高管和董事的九项集体诉讼,认为中国人寿未能在招股书中披露有关情况,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以及10b-5规则。 随着审计事件的曝光,公司股价大幅下跌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自此,中国人寿卷入了这场引人注目的集体诉讼中。目前原被告双方已经过几轮交锋,而法官也尚未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法官判定案件不成立,原告可以采取上诉、修改起诉书和撤诉等措施。这也意味着,中国人寿的诉讼之路且漫漫。
此前有消息称,原被告双方正在作和解努力,根据美国法律,只要双方同意,随时可达成和解协议。而美国司法实例显示,为避免被拖入旷日持久的诉讼马拉松之中,多数被诉企业往往选择庭外和解方式以求中止诉讼。
但是,中国人寿对此予以否认。中国人寿总经理吴焰此前曾对媒体表示,中国人寿与原告方至今从未就和解话题进行过任何探讨,中国人寿将以“一种十分坚决的态度”,与原告方作进一步的法律交涉,以维护中国人寿的声誉和利益。
而SEC此次终止非正式调查并且不采取执法措施,显然增强了中国人寿的信心。丁海华认为,中国人寿在这场诉讼中胜算的把握还是很大的。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