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200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控股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下称:
轻纺控股)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A股市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
得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2股股票的对价。 公募法人股股东既不获取任何对价
,也无需支付对价;B股股东不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除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轻纺控
股还作出如下承诺:
    1、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
转让。
    2、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两个月内,轻纺控股将投入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
元的资金,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适时实施流通股份增持计划;
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轻纺控股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29日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至7月7日期间工作日的每日8:30-11
:00、13:30-17:00以及7月10日8:30-12: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
征集,并通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
权征集行动。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10日14: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年7月6日-10日期间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进
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689”;投票简称为“三毛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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