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8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4日
    ●除息日:2006年6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1日
    一、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65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3,104万元,占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2.12%,尚余未分配利润44,526.76万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6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0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4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1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6月1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人:董宇航、王健
    联系电话:020-62621398;62621396
    联系传真:020-6262138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五羊新城江月路颐景轩3楼
    邮政编码:5106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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