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06 年5 月3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和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的会议通知,会议于2006 年6 月6 日如期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11 人,实到11人,董事卢少辉、孙立新、徐和、独立董事林其屏因公务出差原因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陈文平、赖征田、独立董事江为良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腾蛟主持。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对福州开发区华康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该议案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理由是对本公司在增资扩股后的华康公司持有49%股权,比例相对较低)。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华康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如下:
    1、增资扩股方案
    单位:万元 %
增资扩股前华康公司注册资本 1,000 增资扩股后华康公司注册资本13,900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占比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 占比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90 49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811 49
陈劲 323.6 32.36 陈劲 323.6 2.33
林为武 186.4 18.64 林为武 186.4 1.34
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 6,579 47.33
    注1:本公司增资金额为6,321 万元。此次增资扩股无需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增资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2:华康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06 年6 月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关于子公司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华康公司名称变更及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授权由华康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六年六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