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金融业的主体,在整个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但同时,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不清晰、缺乏激励约束功能、剩余索取权无法交易转让、产权行使主体——国家自身存在缺陷,这些因素是导致国有银行诸多问题的产权根源。
我国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一直就没有停止过,但改革成效并不明显,没有从根本上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鉴于国有商业银行现行产权制度的弊端,要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需要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改变国有独资的产权结构,建立完善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
现行产权制度弊端
我国国有银行现行产权体制采取了国有独资这种形式,这是我国国情所决定的,但这种制度在产权方面的局限性是非常大的。在现行产权制度的作用下,商业银行经营政策化,金融资产财政化,组织机构行政化,现行产权制度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产权不清晰导致所有者缺位,制约银行独立经营权。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并且国家作为所有者是非人格化的,资源的使用、转让和收入的享用权都由国家所有。而银行不具有独立的财产权,银行对资源的使用和转让以及最后的成果分配,都不具有充分的权力,也没有独立的经营权。这就导致了所有者缺位,同时也制约了银行独立经营权。
单一产权使“政银不分”和“内部人控制”并存。单一产权使国家在要求银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要求国有银行尽可能配合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为政府推动的经济改革提供金融补贴与金融支持,确保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这就是导致政府对银行过度干预和政银不分、使银行无法真正实现商业化经营的重要原因。
对于银行经营管理者来说,其个人追求的目标和银行的经营目标并不一致。银行经营好坏与经营者收益无大的关联,因此银行经营管理人员必然不会以银行利润最大化为其追求的目标。相反,他们往往通过侵占国家利益来追求私利最大化的激励。此时,如果国家作为银行唯一的所有者不采取适当的措施对银行经营管理者进行有效的制约与监督,那么银行就会陷入“内部人控制”的状态中,从而危害所有者的权益。
产权主体缺位和缺少产权结构的安排,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载体不明。国有商业银行的国家独资所有使国家作为所有者而成为承担国有银行经营风险的唯一载体,政府充当了风险转嫁的中介,而负有资产经营责任的银行各级经营管理者失去了担保约束责任。于是金融风险,特别是信用风险被名正言顺地转嫁给了公有产权。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国有产权由于被转递多次,使得委托——代理链较长,这就加大了国家监督管理的难度。随着代理层次的增加,委托代理关系的成本也以更高的速度扩大,使银行的经营管理效率低下。
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使得银行财产权利和责任区域无法界定,所有者不能有效行使和转让权力;对于经营者来说,由于缺乏利益机制的驱动,所有者和经营者难以实现利益的激励兼容。作为国家委派的银行经营管理者既无权享受相应的权利,也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国有商业银行对经营者的考核不以经营业绩为基础,对员工的激励也只表现为对行政级别的追求,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经营者缺乏创新、发展的动力。
中国建设银行的改革实践
2003年年底,我国对国有商业银行开始了新一轮的改革,到目前为止,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并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其中,建设银行的改革处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前列。
2003 年12 月31 日,通过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对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两家试点银行)注资450 亿美元,其中对中国建设银行注资225亿美元,正式启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
建行于2004年9月21日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宣布成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后,成功引入了战略投资者,并于2005年10月27号在香港交易所正式挂牌。这次发行是四年以来全球最大的股票发行。
建行全球发售之后,按照目前超额配股权未行使的情况看,汇金公司的持股比例为62.595%,建银投资的持股比例为9.375%,两者合计的持股比例为71.970%;其余美洲银行的持股比例为8.670%;淡马锡的持股比例达到了5.986%;上海宝钢、国家电网的持股比例都是1.359%;长江电力的持股比例为0.906%;其余的9.750%由其他海外投资者所有。
建行改革的成效可以通过对建行2003~2005年的年度报表进行分析来很明显地得出结论。
建行在改制及上市前后的大部分指标都有所改善。其中,2004年建行的税前利润比2003年增长36.63%;2005年建设银行的净利息收入和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均持续增长,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553.64亿元,比2004年度的税前利润增加人民币41.65亿元,增幅达到8.1%。建行2004年的净利润比2003年增加265.40亿元,增幅为117.96%;2005年净利润比上年同期略微下降4.0%,为人民币470.96亿元。这是由于与该行重组相关的税收优惠已于2005年6月30日期满,2005年年度所得税有所上升。因此,若剔除重组改制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影响,建设银行2005年年度净利润实际比上年同口径增加56.81亿元,增幅为16.9%。2005年每股盈利为人民币0.24元。建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已达到了《巴塞尔协议》对银行资本充足率8%的要求:建行2004年的资本充足率为11.29%,较2003年提高4.78个百分点;截至2005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13.57%,较上年提高2.28个百分点。建设银行平均资产回报率2004年达到1.31%,比2003年上升了0.61%,2005年为1.11%。成本对收入比率也继续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水平,由2004年的46.87%下降至2005年的45.13%。此外,建行贷款质量继续提升,不良贷款率从2003年底的4.27%下降至2004年底的3.92%,2005年底又降至3.84%,达到了银监会要求的35%~45%之内。另外,建行的不良贷款拔备覆盖率在2004年底为61.64%,也已达到了规定的目标。
建行与其余三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业绩比较:
(1)利润对比
从以上各行公布的今年利润相关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建设银行的营业利润不管是在改制前还是在改制上市后,在绝对数和相对数方面都明显优于其他三家银行。建行在改制前的2003年净利润为225亿元,只有中国银行的215.53亿元与之接近,而工行和农行则分别只有24.7和19.2亿元,与前两家银行相距甚远。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后的2004年,建行的净利润猛增到490.40亿元,增长了265.40亿元,增幅达117.96%。
(2)不良贷款率比较
从四家银行不良贷款率的数据可以明显看出,建行的优势还是十分明显的。其中农行在年报中一直都未公布这项指标。而中行和工行在股改前的不良贷款率都明显高于建行,在股改后都有了明显的下降,但仍然高于建行水平。
(3)资本充足率比较
资本充足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它的高低代表着商业银行应付金融风险能力的高低。通过这两年的改革,中国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水平有了质的提高,主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达到或超过了8%的监管要求。建行改制前是6.51%,改制以后上升到11.29%,2005年又增长到13.57%,是四家银行中最高的。
从建行改革的成效来看,建立股份制公司、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建立股权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成功在香港上市以打开上市融资的渠道,使建行的各项重要经营指标都有所改善,为其建立真正的现代商业银行体制做好了准备。以上各项数据分析表明,建行的改革比较成功,原因在于其实施了正确的改革方案,从股份制改造到吸引外资战略投资者,再到上市融资,都体现了合理的改革思路。
产权制度改革思路
建行改革的成效让我们看到了银行改革思路的合理性,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并不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最终目标,最终目标应该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体制和运行机制。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国家应根据市场经济改革取向的总体战略部署,放弃国家控股的银行经营思想,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非国有化的股权改造,使商业银行真正处于竞争的环境中,增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使银行运作富有效率。
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应以建立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为目标,逐步增加非国有资本在国有商业银行中的比重,国有资本应逐渐退出国有商业银行,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
对于非公司制银行来说,对银行进行股份化,将资产分割、均分,更易于在交易者之间转让,由此解决了非公司制银行的低流动性问题。台湾公营银行的一部分,波兰、匈牙利、捷克国有银行在民营化之前都是非公司制企业。为了顺利推动国有资本从银行中退出,当局均将国有银行改造为国营独资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建立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政企分开的董事会管理制度,健全内部各项制度,进行独立商业化经营。
面对目前国有银行巨大的国有资产存量,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彻底的民营化是不现实的。另外,引入的各投资主体是否能够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治理结构是判断国家是否控股的依据。同时,近期选择国家控股也是处于经济稳定与安全的考虑。这样,保持国家控股地位是近期国有商业银行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必然选择。有很多学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化或公司化后,应该改组上市,然后再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诚然,银行通过上市可以形成更为合理的股份价格,提高股份的流动性,国有资本就可顺利退出,上市是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退出的有效途径。但是,要想通过上市来解决股权改革问题,必须有成熟广阔的资本市场,而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容量还很小,不可能一下子容纳如此之多的国有股权。因此,是否应该先上市再进行股权改革,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国外一些国家,在银行未上市之前进行股权改革也获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我们可以借鉴它们的经验。
鉴于私有产权相对于国有产权的一些优势,商业银行的国有资本应该逐步退出,并让私有产权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应该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长期改革的目标,从而使银行内部运作与外部竞争更富有效率。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投资系博士生)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