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的中国,城市里的房产所有者已经拥有房产证这样的所有权证书,虽然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但房产是100%拥有的,它界定了房产所有者的权利。有了证明自己权利的权证,房产所有者不仅可以理直气壮保护自己的房产,也可以出租获得租金,或通过出售房产获得资本收益。 城市居民已经从正规的所有权体系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在房产的出租和交易中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增长。
但在农村中国,农民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是30年,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是50年,而由于办理房产证的成本很高(有的地方高达几千元之多),阻碍农民办房产证,使许多农民的房产基本上处于无所有权文件的状态。这样,有限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权证的房产,都是残缺的产权,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很难通过出租或出售获得本该获得的收益,农民几十年积累的资产就成为僵死的资本。在这样的状态下,一个本来有一定资产的农民只能受穷。让农民的资产有一个普遍的所有权表述形式,也许是真正为农民着想,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渠道。因为一个有权证的房产与一个没有权证的房产,会直接影响其中资产的价值。
人类社会有许多有价值的东西,但并不是有形的、看得见的。如果不把有价值的东西表述出来,这些东西就没有价值。时间是有价值的,但如果没有发明沙漏、钟表、日历,时间就会处于隐形之中,也就无法好好利用。电视信号散布在空气中,如果没有电视机把它接收解码,转换成节目,那些信号就没有价值。资产也一样,资产中蕴涵着资本,但如果没有一种合适的表述方式,这些资产中的资本只是一种潜能。把这些有价值的东西表述出来,一直是人类孜孜探求的。所有权制度、公司股票制度都是人类用来表述资产中的潜能而发明出来的制度。用所有权文件来对资产进行表述,就能从资产中发现和提取资本,而且使资产获得保护并具有一种普遍的属性,可以离开特定的区域和人群在更广泛的空间和人群中交易,就像股票交易一样。
如今,在三农问题的讨论中,农地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不少人认为土地是农民的保障,为了防止农民卖掉土地,不能私有化或者使用权永久化。而另一方认为,为了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使农民从土地中受益,土地最好私有化或使用权永久化。如果我们把视角从农村转到城市,我们就会发现,离开土地的农民,到了城市后,成为弱势群体的主体。农民在自己的村庄里,多年劳作,也建有房屋。他们在家园积累的资产,难道就不能转化为他们在城里打工的资本吗?
如果农民的土地私有化或者使用权永久化,农民的房产有正规的所有权文件,那么农民离家到城市去打工之前,他至少可以出租他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拿到一定的进城资本,用于职业培训或做点小买卖的起步资金,不至于进城时一无所有或负债经营。当在城里有了固定的工作和住房后,就可以卖掉农村的土地或永久使用权,以全国性的市场价格而不是地方价格卖掉持有房产证的房屋,把多年积累的资产转化为经营的资本。如果农民进城前,能从现有的资产里获得资金的话,作为弱势群体的民工是不是就会少多了呢?
问题在于,30年的土地使用权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产权是残缺的,这种残缺的所有权无法获得一种普遍的所有权表述形式,这些资产也就不能进入全国性市场进行交易。改变农民在农村资产的产权残缺状态,是农民改变当前贫穷的状态最省事的方式。只有让农地私有化或使用权永久化,农民对土地有100%的支配权,只有降低办理房产证的成本,使农民的房屋获得正规所有权文件的确认,那么农民现有资产中蕴涵的财富,其数量就会几倍几十倍超过现在。据德·索托的提供的数据,发展中国家和前共产主义国家的穷人在最近40年里积累了上万亿美元的房地产。只是没有确认其资产中的潜能,这些资产便是僵死的资本。如果这些资产获得所有权文件,僵死的资本就转换成了活跃的资本。
由于所有权制度把包含资产的物质变成明晰的权证,使得“物”与“权”分离。离开了“物”的“权”(right)可以进行普遍的、票据化的交易,原来那些不能移动、不能分割的资产就可以变成无限分割的股份。一栋座落在山区里的房子,有了全国性的房产证,它可以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交易,它也可以成为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一部分,由无数的基金持有者以股份形式分散持有。简便的交易手续和低廉的交易成本,将加快资产交易的速度,资产频繁交易必定带来财富的巨额增长。10亿农民几十年积累的财富,一旦从僵死的资本变成活的资本,不仅对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将对中国经济产生巨大的动力。
从完整的产权和创造资本的角度来看,给予农民土地所有权或永久使用权,给农民的每栋房屋以普遍形式的房产证,这才是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这才是中国社会对三农问题的真正关注和部分解决。
2005-10-26
刊登于《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