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周开始,中国建行董事长张恩照涉嫌腐败的辞职事件,成为海内外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媒体的热门新闻。世界各大报刊记者在中国国内搜寻张恩照个人辞职事件背后的精彩内幕。这种内幕的寻找已经不止一次了,一次是张恩照的前任王雪冰,一次是中国银行香港上市子公司的负责人刘金宝。 按照成熟资本市场的要求,只要是上市公司,它的所有重要信息都要如实及时地向公众披露。但中国这些上市公司和准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一旦违法,往往实行党内处理,并不向公众公告。2007年中国银行业将全面对外资开放,来自西方强大的竞争对手将使中国银行业面临严重挑战,为此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四大国有银行改造力度,力争在香港和纽约交易所上市。但现有国有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将带来理念的冲突。
我国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所有重要的人事安排都要由政府来任命,银行为了完成整治任务可能不考虑商业价值就为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按照著名投资银行家单伟建的说法,中国银行业面临着一些根深蒂固的问题,如银行内部监控机制不够完善,信贷机制亟待加强。在这样的体制下,无法使银行获得有效的监控,也无法提高银行资金的效率。一方面,国有银行现有的经营能力和风险防范机制无法应对2007年外资银行开放的冲击;另一方面,在现有的体制下,四大国有银行产生了大量的呆坏账,这些呆坏账可能给中国金融体系带来系统性风险,改制上市便成为改造中国银行体系的重要举措。
整顿好中国四大银行对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几乎成了中国当政者头等的大事。但要在香港和纽约这样的国际资本市场上上市,现有的股权结构恐怕无法获得好的发行价格,也难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为了增加国有银行的投资吸引力,
银行都希望在公开上市前、吸引大型国际金融机构成为战略投资者,获得他们数亿美元的投资以及宝贵的管理经验。但要吸引战略投资者就需要改革现有的国有银行体制,使得银行的质地符合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比如降低呆坏账率,符合国际标准的资本充足率,为此国务院在2003年底通过外管局向中行、建行注资450亿美元以帮助其在上市前注销坏帐,补充两大银行的资本金,为这两家准备上市的银行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不管是上市还是吸引战略投资者,资本市场的起码要求是信息披露要透明,上市公司的所有人员尤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应该由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来决定,如果高级管理人员违法,应该按照《公司法》或者《证券法》由法院进行处理。但是,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它们是中国企业发展的重要借贷资金来源,它们的地位比中国股市高得多,所以这四大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士的行政级别很高,都由组织部任命而不是由董事会任命。四大银行高管人士的任命方式跟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任命方法有理念上的冲突。
由于中国各大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都是由中组部来任命的,一旦这些人员违法法律,比如这次的张恩照涉嫌腐败,便通过中国特色的“双规”方式进行处理,也不用履行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按照上市公司的逻辑,张恩照应该交给法院处理,并及时向公众披露息。这样的例子也发生在中国银行香港上市子公司的负责人刘金宝那里,刘在2003年被免职并遭拘禁后,他就从公众的视野里消失了,至于刘金宝腐败的任何细节,从来没有披露,这难免使投资者感到一头雾水。对于上市公司要如实及时披露信息的要求,跟我们的国有银行的做法有冲突。长期这样的话,会降低投资者对这类上市公司的估值。
这种理念的冲突在上市之前已经影响战略投资者的投资意向。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在张恩照事件发生后,推迟了在首次公开募股之前公布外国战略投资者名单,这表明潜在的海外战略投资者正在和两家银行进行着激烈的讨价还价。建行计划在上海和香港上市融资100亿美元,建行一直在向花旗银行(Citibank)和瑞士银行(UBS)等全球性金融巨头做工作,希望它们在建行上市前投资10美元,并成为其“战略投资者”。
如果上市以后不能解决这两种理念的冲突,因为公司高管违法法律,采取党内方式处理,不按照上市公司的逻辑惩罚的话,海外成熟市场的集体诉讼会使我们的这些上市公司陷入众多诉讼之中,将赔给投资者大量的金钱。如中国人寿由于没有公布集团公司可能会影响其公司业绩的信息而遭到投资者集体诉讼,可能支付的索赔金额约4000万美元-6000万美元,合约3.31亿-4.97亿元人民币。从海外资本市场融资,就必须按照国外游戏规则去玩,不然将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在进入国际资本市场之前,先对这些冲突的理念进行清理,将是明智之举。张恩照丑闻的暴露为建行上市铺平了道路,也引爆了未来上市后可能出现的风险。
2005年3月26日写于炫特区
刊登于《北方经济时报》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