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QDII制度的顺利成行,不但意味着境内投资者可以合法地去境外投资,而且也有利于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更重要的是,对于包括银行、基金在内的众多国内金融机构来说,从此“参与国际竞争”、“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等口号将变得更加具体。
6月7日,中国A股市场一日之内下跌超过5%,令一些股票型基金蒙受了巨大损失。
“如果基金公司可以投资全球股市,也许损失就不会这么大。可投资的地方越多,风险越分散。”国内某基金公司高管对QDII(合格的境内投资者)的急迫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华安、上投摩根、南方、招商、泰达荷银等六家基金公司已经向证监会上报了QDII方案。其中,华安基金获准成为第一批试点的可能性最大。
人才瓶颈
“QDII管理细则(一旦出台)将是我们微调(方案)的最后一个环节。”某家已经申报试点的基金公司高层对记者表示。
另据记者了解,由于目前还没有明确投资资格范围,对于QDII业务,多数基金公司仍然处于研发阶段。也有基金公司表示,做不做QDII业务取决于公司未来的发展策略,以及全球市场状况。
“对于QDII业务,我们不是特别着急,是不是试点也无所谓。在没有想好怎么做之前,我们宁肯不做。”刚从台湾考察归来的国内某基金公司副总表示,“中国基金业的国际化道路注定充满艰难。日本、中国台湾的QDII历史就是前车之鉴。因此,我们的战略是‘谋定而后动’。”
在日本、中国台湾从事QDII业务之初,一些基金公司在准备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匆匆忙忙到海外投资,结果都不太成功。
事实上,对于不同的基金公司而言,他们所面对的困难都是具体而微、各有差异的。由于此前没有相关经验,一切都是从零开始。一套完整的QDII方案包括募集、运作、监管模式,涉及内容繁杂,诸如账户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海外合作机构的选择,产品规模和额度的控制、内部操作流程的设定,交易模式、监管系统等等。其中,国际化人才的匮乏与储备不足是很多基金公司的软肋。“既懂国内市场,又懂国外市场,同时又能做产品设计与开发的人才实在是太少了。”巨田基金公司总经理许明感叹。 急需外援
募集资金后的海外投资,是自己直接操作,还是选择一家境外合作机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基金公司更倾向于后者。然而问题也接踵而至,如何确定选择标准,如何考察托管人的资信水平,这都是基金公司亟须解决的实际问题,尤其是没有海外股东支持的内资基金公司。
“QDII细则应该会对基金公司海外委托或合作公司的合作方式、资质水平提出一定的要求与限制。”某业内人士透露。
“我们希望与外方股东不是完全的委托关系,而是以投资顾问的形式参与到我们的QDII业务中来。”上海某合资公司老总表示,“自己做虽然可以利用外方股东在全球的网络等资源优势,但是成本太高。与外方股东合作,利用他们的研发平台,构建海外市场投资组合,由其执行买卖交易,既充分利用其长处,又使基金公司享有更大的决策自主权。”
“从效率上说,把募集资产的投资管理完全外包给海外金融机构更方便可行,效率也更高。但管理机构出于国内基金行业健康成长,以及人才的培养等考虑,也许更倾向于半外包的投资方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总监岑伟昌判断。
另据记者了解,许多合资基金公司已经就未来QDII业务与外方股东有了亲密接触。2005年,招商基金就开始向股东ING(荷兰国际集团)取经,从产品、后台操作,到QDII运作流程,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度交流。在对全球不同类型的投资品种进行大量的研究与分析后圈定了五六个投资产品。
基金PK银行?
据看过试点方案的业内人士称,试点方案中的基金QDII产品设计与目前银行发售的外汇理财产品非常近似,既然没有差异化,投资者为何一定要买基金的QDII产品?
“基金QDII试点产品主要以固定收益类或保本类产品为主,这充分体现了管理层稳健推进的原则。”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固定收益类产品应该是一个主要方向。银行前期做过外汇理财产品,但基金、券商都没有尝试,所以,以稳妥的产品为主,相对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从中长期分析,基金公司认为,基金QDII产品比银行的外汇理财产品更有优势。第一,收益率比银行的理财产品高;第二,流动性强;第三,基金独立的托管制度,在制度安排与流程上,使其风险小于银行理财产品的“自产自销”模式;第四,在专业化投资方面,基金公司更胜一筹;第五,目前基金公司QDII业务以个人和机构手中的自有外汇为主,所以,与银行相比,基金QDII没有汇率风险。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