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为了确保宁波华翔为其配套车型及时提供合格的零
部件,特委托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向本公司放发贷款。
    三方经协商同意,于2006年6月5日签定了《委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如
下:委托贷款总额为人民币93,694,765.18元,期限为五年,利息总额固定为人
民币5万元整。 公司可根据自身的实际生产需要,自主决定上述款项的使用。
    目前第一期款项5049.43万元已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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