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89家沪深房地产上市公司及16家香港上市中国内地房地产公司,从综合实力、财富创造能力及地产绩优股综合评价三方面进行的研究评价,“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日前颁布了备受业界关注的十强排名结果,进一步完善了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的研究。
据悉,该研究组是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研究机构共同组建的。今年3~5月期间,其在总结过去三年对“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TOP10”和“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际规范,结合中国房地产行业和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本着“公正、客观、准确和全面”的原则,颁布了如上报告,并发现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呈现出区域性分化特征,珠三角地区表现突出
在综合实力方面,G万科A、G招商局、金地集团稳居沪深房地产上市公司综合实力10强前列,深宝安A在沪深房地产上市公司综合实力排名上提升4位,跻身10强。中国海外以3个单项第一的绝对优势位列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房地产公司综合实力第一。
研究显示,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区域性分化特征明显。在深圳地产类上市公司中,除万科、招商局、华侨城、金地集团实行了较大规模的跨地域开发经营且业绩良好外,深圳建设控股旗下的深长城、深振业、深深房、深天地等均局限于深圳本地市场。而上海地产类上市公司中,除中华企业、世茂股份等已向全国市场拓展外,其他10余家公司均立足上海本地市场;陆家嘴、张江高科、外高桥等公司的业务以土地批租、基础配套设施以及房地产项目建设、租赁为主。
2.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整体财富创造能力增强,股东回报提高
纵观地产类上市公司2005年的年报信息,多数企业业绩表现良好,宏观调控对2005年财务报表的影响似乎并不明显。这种情况实际上是由我国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和结算制度造成的:预售制度使得尚未达到交付标准的房屋即可面向市场销售,客户在交付20%~30%的首付款后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已收回房款;但期房状态下收回的房款并不能进入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而是视同企业负债,一直要等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开发企业与客户按现房面积办理结算后,方可将此前收到的期房款项转为收入,增加企业利润。如以平均开发周期2年计算,期房的结算期大概滞后销售期1年,也就是说,地产类企业2005年的年报主要反映的是企业2004年的期房销售业绩。因此,2004年房地产价格和销售量的高速增长,使得企业2005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同时呈现较高增长。而2005年的宏观调控措施对开发企业期房销售造成的影响,要到2006年的企业财务报表才能反映出来,需要引起投资者的注意。
3.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综合实力10强表现突出,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随着央行加息、信贷紧缩及宏观调控政策的陆续出台,房地产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压力加大,对企业融资能力要求的提高成为房地产行业资源整合的持续动力。参照国际上成熟的房地产市场,80%的市场份额集中在20%的公司手中;而位列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之首的万科,其市场占有率仅为0.94%。可见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作为行业优秀代表的地产类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方面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2006沪深上市房地产公司地产绩优股10强凭借强大的资金优势和土地储备,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一些全国扩张性房地产企业拥有较大的存量土地储备,土地溢价明显。如G万科A、金地集团等,分别拥有1000和600万平方米以上的土地储备,未来发展较为明朗,在房地产行业的良好发展前景下,长期投资价值明显。而正向全国性公司发展的企业如G招商局、G城建、G金融街等,土地储备在300万~600万平方米之间,也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另外,一些拥有垄断资源的区域龙头企业比如G实发展、G陆家嘴等,土地储备也较丰富。这类公司凭借其资源的垄断性和区域影响力可以获得良好的增长,维持未来几年的稳定收益,同样也具有较强的投资价值。(文/李晓蕾)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