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6月11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认为,刘志华的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决定免去其副市长职务。
鉴于刘志华的行为已违反党纪、政纪,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据悉,刘志华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分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兼任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领导小组组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指挥等。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