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吉电股份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等非流通股东
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经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6年6月17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
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于下一个交
易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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