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的关联股东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9日上午9时在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人,代表公司股份124,555,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1%。其中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公司股份3,500,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非流通股股东30人,代表公司股121,055,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谷乃衡先生主持,北京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按照2006年 5月25日公司发布的会议通知所列议题,本次股东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124,555,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2、审议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124,555,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3、审议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124,555,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4、审议公司《关于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15,130,1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5、审议公司《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124,555,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6、审议公司《关于签署<金博大城商场租赁合同>的议案》
    同意124,555,9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王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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