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8日,公司以电话通知、传真和面签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 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发行企业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20年,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前的市场环境确定。具体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债券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2、关于设立北京城建兴业置地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土地一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为满足项目拓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土地一级开发公司,暂定名为北京城建兴业置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亿元,公司出资1.4亿元,持有70%的股份,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出资0.6亿元,持有30%的股份。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