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哈空调
    股票代码:6002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89号(150001)
    联系电话:0451-53650446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行政划转
    签署日期:2006年6月9日
    特别提示
    一、本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所持有、控制的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五、本次持股变动尚需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及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生效。
    六、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工业资产公司、本公司 指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哈空调 指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机械控股公司 指哈空调原控股股东哈尔滨机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公司 指哈尔滨轻工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国资委 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收购 指因行政划转,机械控股公司所持有的哈空调国有股由工业资产公司承继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4月14日
    3、注册地址:哈尔滨南岗区西大直街161号
    4、法定代表人:于明升
    5、注册资本:人民币8亿元
    6、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码:2301001008328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78750366-3
    8、公司类型:国有独资
    9、经营范围: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资本运营和管理及国有产权管理;融资与投资;产权收购、兼并及转让;资产托管。
    10、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11、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189号
    12、联系人:张海
    13、联系电话:0451-5365044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哈尔滨市国资委
|100%
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于明升 董事长 中国 哈尔滨 无
孙洪斌 副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哈尔滨 无
许勃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哈尔滨 无
邹尚弘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哈尔滨 无
毕明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哈尔滨 无
    上述人员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于明升现兼任哈轻塑料集团董事长;毕明现兼任哈尔滨马利酵母有限公司和哈尔滨三维汽轮机叶片有限公司董事长。上述三家公司与哈空调无关联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2006年1月18日哈尔滨市国资委下发哈国资发字[2006]11号文《关于组建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在机械控股公司和轻工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设立工业资产公司,工业资产公司的国有资产由机械控股公司和轻工公司的原国有资产构成。机械控股公司履行注销手续,其所持有的哈空调14,495.36万股国有股由工业资产公司承继。
    本次收购完成后,工业资产公司将持有14,495.36万股哈空调的股份,占哈空调总股本的58.99%,将成为哈空调的控股股东。
    1、本次收购简况
    (1)原因:机械控股公司与轻工公司合并设立的工业资产公司因行政划转而承继机械控股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股份变更前之控股股东:机械控股公司
    (3)股份变更后之控股股东:工业资产公司
    (4)变更股份的数量:14,495.36万股
    (5)变动股份的比例: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8.99%
    (6)已获批文的批准机构:哈尔滨市国资委
    (7)批准日期:2006年1月18 日
    (8)本次收购无附加条件、补充协议或其他安排。
    2、政府部门的批准
    本次收购在报送国资委审批、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及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履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哈空调14,495.36万股国有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之日至提交本报告书之日无买卖哈空调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持股变动相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工业资产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06年6月9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工业资产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的证明;
    3、哈尔滨市国资委下发的哈国资发字[2006]11号文《关于组建哈尔滨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
    4、工业资产公司关于监事会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书及其备查文件备置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本报告书披露网站:www.sse.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