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0.135元。☆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5日(星期四)。☆除息日:2006年6月16日(星期五)☆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1日(星期三)。
    一、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6年5月30日召开的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5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为: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5年12月31日625,799,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93,869,886.60元,剩余利润68,831,309.66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5元。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 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5日
    除息日:2006年6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1日
    四、分红对象:截止2006年6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151181 传真:021-62538782
    七、备查文件: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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