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A 股股东每10 股将获得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的4.6445 股,相当于流通A 股股东每10 股获得非流通A 股股东支付的3.55 股对价股份。
    2、流通A 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定向转增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 年6 月13 日。
    4、流通A 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到账日:2006 年6 月14 日。
    5、2006 年6 月14 日,原非流通A 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A 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 股。
    6、流通A 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 年6 月14 日。
    7、公司股票“深赛格”将于2006 年6 月14 日复牌,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不纳入指数计算,公司股票简称由“深赛格”变更为“G 赛格”。
    8、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2005 年度全面摊薄后的每股收益为-0.16 元。
    二、方案通过情况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 年6 月5 日召开的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1、对价方案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 股股东每10 股将获得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的4.6445 股,相当于流通A 股股东每10 股获得3.55 股的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A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A 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A 股股东承诺事项
    本公司非流通A 股股东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作出相关法定承诺,并履行相关法定承诺义务。
    本公司非流通A 股股东承诺: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A 股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本公司非流通A 股股东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6月12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6月13日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6月14日 原非流通A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A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 恢复交易
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
流通A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到账日
公司A股股票复牌、转增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A股股票简称变更为“G赛格”
该日公司A股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不纳入指数计算
4 2006年6月15日 公司A股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正常交易
    五、转增股份安排实施办法
    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 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A 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六、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如下: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411,477,898 56.67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11,538,380 52.44
国有法人股 237,359,666 32.69 国有法人股 237,359,666 30.24
社会法人股 174,118,232 23.98 社会法人股 174,118,232 22.19
高管股份 60,482 0.01
二、流通股份合计 314,667,965 43.3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73,260,630 47.56
A股 86,626,238 11.93 A股 126,799,312 16.16
其中:高管股份 41,300 0.01
B股 228,041,727 31.40 B股 246,461,318 31.40
三、股份总数 726,145,863 100.00 三、股份总数 784,799,010 100.00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5.00 G日+12个月 原非流通A 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
5.00 G日+24个月 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
20.24 G日+36个月 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持股超过5%
2 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 G日+12个月 的原非流通A 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
5.00 G日+24个月 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A 股股份,出售
6.56 G日+36个月 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
3 其他61家非流通A股股东 5.63 G日+12个月 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
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 座31 楼
    邮政编码:518028
    联系人:郑丹 范崇澜
    电话:0755-83747939
    传真:0755-83975237
    九、备查文件
    1、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6 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