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税前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0元(其中个人股东按税后派发,每10股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5日
    除息日:2006年6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3日
    一、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经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6年5月23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16,155,775.1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615,577.51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807,788.76元后余额为13,732,408.88元,公司于2005年5月实施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7,946,016.87元(即本期余额加上2004年度未分配),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1,678,425.75元。
    1、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5年期末总股本128,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861,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7,817,425.75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发放范围为截止至本公司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股东所分红利的所得税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扣税后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为每10股人民币0.27元。法人股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人民币0.30元。
    二、本次分配、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5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16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3日
    三、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兆梅 姚勇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新风街2号天成科技大厦B座九层
    电话: 010—82273638 010-82273391
    传真: 010—82272948
    特此公告。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