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6 年5 月18 日召开的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 年 5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现将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05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53,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每10 股派发现金0.9 元。     本公司2005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53,67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6 股,转增后总股本变为245,872,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 年6 月16 日     2、除权除息日:2006 年6 月19 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6 年6 月19 日(深市), 2006 年6 月20日(沪市)。     4、红利发放日:2006 年6 月19 日(深市), 2006 年6 月20 日(沪市)。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对象为:截止2006 年6 月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深市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06 年6 月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沪市市值配售股份的现金红利于2006 年6 月20 日发放。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4、深市股东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于2006 年6 月19 日直接计入股东的证券帐户,沪市市值配售股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于2006 年6 月20 日直接计入股东的证券帐户。     五、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股本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03,620,000 62,172,000 165,792,000 67.43
发起人股份 103,620,000 62,172,000 165,792,000 67.4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0,050,000 30,030,000 80,080,000 32.57
人民币普通股 50,050,000 30,030,000 80,080,000 32.57
三、股份总数 153,670,000 92,202,000 245,872,000 100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照新股本245,872,000 股摊薄计算的2005 年每股收益为0.25 元。     六、控股股东股改承诺减持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控股股东南京港务管理局作出如下承诺:自我局持有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6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南京港股票,委托出售价格不低于9.07 元/股(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公司于2005年10 月17 日进行了每10 股派4 元的利润分配,委托出售价格已调整为不低于     8.67 元/股)。     自2006 年6 月19 日起,上述出售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每股人民币5.36元。     七、咨询办法     电话:025—58815738     传真:025—58812758     邮编:210011     联系人: 吴 伟     联系地址: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19 号319 室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八、备查文件: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6 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