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最大非流通股股东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就股权分置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本公司将于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3、如果公司未能在2006年6月24日(星期六)之前披露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公司将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并于2006年6月27日复牌。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