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5日。
    ● 除息日:2006年6月1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3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06年5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公司2005年度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25.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033.46万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红利为每股0.045元;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0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5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06年6月16日(星期五)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3日(星期五)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6年6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 、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广场一号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411-86641378 0411-86641861转6220
    传真:0411-86641645
    联系人:薛景然
    七、备查文件
    1、 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