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被认为合谋哄抬高房价的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出现了内讧。
在国六条细则出台之后,其中规定的两条硬指标捅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心窝,尤其是“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条,开发商的反应最为强烈。 据悉,各省市开发商与各方面的意见已由建设部房地产司汇总。
这一条之所以成为开发商的心腹大患,乃是因为其对开发商的利益威胁最大:房地产商不得不改变既有的规划设计;不得不承担起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重任———这在开发商眼里向来不屑一顾;一旦90平米成为主流,房产便可能成为大众消费品,再难有往日奇货可居、高价而沽的风光。这么一逼之下,开发商恢复了市场主体的本来面目,用市场与法律替自己撑腰———这与那些平时不知宪法为何物,生死时刻举起宪法维权的人何其相似乃尔。
房地产商并非无理。当他从政府手中拍得土地的时候,也就在规则许可的范围内获得了房型等设计方面的自由。如今,政府突施冷箭收回自由,当然令开发商痛苦万分。这种单方面撕毁协议的行为虽然是行政经济下的调控常态,但并不等于就是公道。就事论事,此次房地产商确实受到了不公道的待遇,尝到了类似于深受准入门槛之苦的民间加油站、民营钢厂一样的痛苦。由于房地产商一直是地方政府的宠儿,他们对这种痛苦的感觉也就来得格外强烈。
但房地产商不该忘了自己以前的好日子是怎么来的,难道那些远高于国际平均利润率的暴利是市场的赐予吗?事实上,房地产商一直在政策的哺育下,从大规模拆迁人为制造无数需求者,到市场初期大开发商得到的廉价土地,无不是政策的功劳。那时,倒是没听到房地产开发商多谈什么市场,而是一味强调为“富人造房”,面积越造越大,越建越奢华,而房产一年之内易手数次、房产循环抵押获取炒作资金的投机性消费被粉饰为市场的本来面目。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因此成为永远无法成熟的青涩市场,也即市场不是面向大多数消费群体。当时政府在财政的压力下未免不置一辞,甚至在同一战壕大唱房地产奢侈化的赞歌。如今在民意的压力之下,政府只能转向“催熟法”,强迫房地产商为多数消费者服务。
当时笑纳行政的好处,并未提出任何异议,如今政策对己不利,转而攻击行政经济的不足———这样的行为说得好听点叫商人本性逐利为先,说得难听点就是彻头彻尾的投机。这样的主体既不会成为可靠的同盟军,当然也成不了市场的顶梁柱。
当然,房地产商的不成熟不过是市场经济不成熟的反映,房地产商的投机也不过是普遍投机风中的组成部分。在目前的情况下,要警惕对房地产开发商过于苛刻的道德指责,甚至提出取消开发商的过激之论;也要警惕房地产商及其利益同谋者假借市场为名,把反市场的暴利行为当成市场的正宗推销给社会。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