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阳 光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6月12日召开,经审议达成如下
决议:
    一、聘任万林义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顾悦女士为公司策划总监,张
丽英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二、审议通过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电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
银行珠市口支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东单支行申请人民
币4亿元借款的议案。该笔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北京阳光上东
项目C1的配套商业、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北京阳光丽景项目底商,借款期限为
2年。
    五、审议通过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
市口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长期借款的议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
押物为北京阳光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借款期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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