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零售价格不会有很大波动
本报讯 (记者胡笑红 实习生 温泉) 记者昨天从上海钻石交易联合管理办公室获悉,我国将大幅下调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规定自上钻所销往国内市场各类钻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下调至不超过4%,新政策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政策规定,自上钻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自上钻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而目前通过上钻所海关报关后进入国内市场的各类钻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为17%。
对于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销售自产毛坯钻石的增值税政策,新政策规定:对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通过上钻所销售的自产毛坯钻石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对于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的有关税收政策,新政策规定:“对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通过上钻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不通过上钻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新的政策还规定:“对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进入上钻所时视同出口,不予退税;自上钻所再次进入国内市场,其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
《通知》中强调:“关于上钻所的保税政策和钻石的其他税收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对此,上海钻石办负责人指出,上钻所的所内钻石交易属于保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现行的关于全国钻石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和税收政策等,今后继续执行。
上海钻石行业协会潘会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两年,毛坯钻石价格涨幅在30%,而零售价上涨却相对比较滞后,因此压缩了批发商等的利润空间,另外我国钻石的利润实际很低,一般裸钻批发商的利润也就3%到5%。此次下调税率,商家成本会有所降低,但零售价格是否下调,“可能性不大”,“价格也不会有很大的波动,会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态势”,潘会长向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