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 6 月12 日收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国资经营[2006]87号《关于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 6 月 12 日 |